-投保须知-
【保险公司】
本产品由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梅州、汕头、广州、深圳、东莞、江门、珠海、佛山、中山、惠州、南京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广东省、江苏省境内,您可以通过中介投保平台或横琴人寿官方微信、客服热线享受保单和理赔服务。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横琴优爱宝定期寿险
备案编号:横琴优爱宝定期寿险条款:横琴人寿[2017]定期寿险022号
1.适用人群:18-60周岁;
2.职业范围:1~4类职业,详见职业类别表;
3.保障期间:20/30年;至60/65/70周岁
4.缴费期间:5年/10年/20年
5.销售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6.风险保额限制:
注:
(1)北上广深以外的一线城市及省会城市包括:苏州市、青岛市、大连市、东莞市、宁波市、天津市、重庆市、石家庄市、太原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济南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海口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南宁市、呼和浩特市、拉萨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厦门市。
(2)其他地区为除北上广深、北上广深以外的一线城市及省会城市之外的城市。
7.不同交费期间、保险期间对投保年龄的限制:
【重要告知】
1.本人确认:通过电子化投保提交贵公司的投保信息为本人自愿提供的真实信息和意愿,且投保人、被保险人及身故受益人信息、投保事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健康、财务、转账授权信息及其他告知信息属实。如有不实告知,贵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本人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贵公司提供的《投保提示书》(电子版)和保险产品条款(电子版),对于所投保险种条款的各项内容尤其是对保险合同犹豫期、投保人权利义务、保险责任、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期间及续保、理赔程序和理赔文件要求等相关内容均已清晰了解。本人同意投保,接受条款全部内容。
3.本人知晓:所有保险合同事项均以保险合同所载为准,除由贵公司经正式程序修改或批注的内容外,其它任何的口头及书面陈述、报告或合约均无效,贵公司无需负责。
4.本人同意:将贵公司正式发出电子保险合同之日视为保险合同签收日。自签收本合同次日起,享有10日的犹豫期。
5.本人同意:授权贵公司和银行从本投保书授权账户中划扣各期应缴保险费,如因该帐户终止或余额不足以缴纳保险费,由此所致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效力、保险合同中止或终止的任何责任将由本人承担;并确认授权账户为本人所有且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人同意贵公司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保险信息服务。
7.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籍人士不可购买本产品。
8.纸质保单申请:如需纸质保单,请犹豫期后投保人用保单上的电话拨打保险公司客服400-69-12345申请。
9.回访:投保完成之后,保险公司会对客户进行回访,回访电话:4006912345,请注意完整接听。
10.本产品由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本产品承保、理赔、保全服务由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
11、支付方式:本产品首期保费支付方式为在线支付,续期保费统一为银行代扣。
12、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有投保咨询、保单查询等问题,或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客服电话:4006912345。
13、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将会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直接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
14、本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15、如实告知义务:在本保险的投保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16、特别提示: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17、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0.43%;该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关于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偿付能力详细信息您还可以登录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hqins.cn)“公开信息披露栏”进一步查询或拨打服务热线400-69-12345查询。
18、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 保 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 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 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本合同 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 合同的现金价值。
【常见问题】
问:客户涉及到生日单年龄怎么算?
答:被保险人年龄按投保日计算,例如:客户1978.10.15日出生:
如果客户2017.10.13日投保,年龄按38岁算,生效日期是2017.10.14日;
如果客户2017.10.14日投保,年龄按38岁算,生效日期是2017.10.14日;
如果客户2017.10.15日投保,年龄按39岁算,生效日期是2017.10.16日。
【温馨提示】
1.生效日期:投保并支付成功后次日零时,如遇生日单请提前3-5天购买;
2.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保单;
3.横琴人寿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69-12345
4.投保本保险前,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页面展示内容、责任免除、合同解除、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投保须知、声明及确认事项书、优爱宝定期寿险保险条款、健康告知、费率表、《明亚保险服务委托协议》、信息披露、电子保单样本等重要内容。
-理赔须知-
1、申请理赔
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69-12345申请理赔,或拨打700度客服热线400-101-1136为您提供理赔协助。
2、提交材料
按保险条款约定准备相应理赔资料
3、理赔审核
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资料审核
4、获得赔款
保险公司支付客户理赔款
5、参考及模板:理赔资料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您的保险经纪人,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要求,我公司向您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 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5 层 501-502 室
(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500000000800
(四)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更名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联系方式:400-612-8688/400-811-0606
二、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利义务、比例赔付或者给付、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我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请向我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为保证对您的服务品质,我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或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作为报酬。
五、关联关系说明: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如果您发现我公司业务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公司投诉(电话:400-612-8688/400-811-0606)反映。若您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可按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向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