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保险公司】
本保险由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于2006年1月12日成立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设有分支机构。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昆仑金刚保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备案编号:昆仑健康[2017]意外伤害保险054号
1、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2、犹豫期:15天,生效日开始计算
3、保险期间:10年、20年、30年、保障至70周岁、80周岁、终身
4、生效日:次日零时
5、职业类别: 1-3类 ,详情请见职业类别
6、销售区域: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
【重要告知】
1、投保要求
投保人:年满18周岁
被保险人:28天-60周岁
本产品不支持外籍客户投保。
2、受益人
本产品为指定受益人
3、投被保险人关系
投保人可以为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投保
4、投保规则
年龄(周岁) | 意外险主险责任保额(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 意外险主险责任保额(北上广深以外的一线城市及省会城市) | 意外险主险责任保额(其他地区) |
0-9 | 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 ||
10-17 | 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
18-40 | 150万 | 100万 | 50万 |
41-50 | 100万 | 50万 | 50万 |
51-60 | 50万 | 50万 | 30万 |
北上广深以外的一线城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汉市、重庆市、南京市、天津市、苏州市、西安市、长沙市、青岛市、郑州市、东莞市、宁波市、厦门市、无锡市、福州市、济南市。
保险期间 | 缴费期间 |
10年 | 5年交 |
20年 | 5年交、10年交 |
30年、至70周岁、至80周岁 | 5年交、10年交、20年交 |
终身 | 5年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 |
5、特别提示: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回访回执
投保后请您关注“昆仑健康保险”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回访。在线回访流程
回执需客服处理。
7、后续服务
保单验真: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拨打昆仑健康客服热线400-811-8899查询保单信息或验证保单,或登录昆仑健康官方网站进行保单验真(https://www.kunlunhealth.com.cn/ )。
保全变更:请您登陆保险公司官网https://www.kunlunhealth.com.cn,在个人中心-我的保障-保全变更处自助进行办理,也可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11-8899进行变更申请,如进行简单变更:修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不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如进行其他复杂变更,拨打客服热线后会有专项人员联系您告知具体变更所需提供材料。
办理退保:您可登陆保险公司官网https://www.kunlunhealth.com.cn/home ,在个人中心中注册,在我的资料中进行个人信息管理绑定(姓名、证件号码、昵称、手机号码、邮箱、联系地址)绑定后可在我的保障中查看到保单,点击申请退保即可,退保金将退回至您的银行账户。
发票:所有在线投保产品都统一发送电子发票。请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11-8899。
纸质保单:所有在线投保产品都统一发送电子保单,保险公司向您出具的是电子保单,在投保成功即时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电子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其效力等同于纸质保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的合法展现形式,请您放心投保。如您需要,可在保险公司官网、APP或者微信公众号个人保单详情页面自行点击申请纸单保单,申请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寄出,寄出后保险公司会短信通知快递单号。
续期缴费:本产品首期保费支付方式为在线支付,续期保费统一为银行代扣。在扣款日前,请保证账户内保费充足。
8、责任免除
因下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适用一般意外伤害保障):(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接受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七)被保险人因食物中毒、整容、药物过敏、医疗事故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八)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跳伞、攀岩、探险、蹦极、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项情形伤残或身故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上述除第(一)项之外的其他情形伤残或身故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因下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适用交通意外伤害保障):(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猝死;(五)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七)被保险人乘坐从事非法运营的交通工具;(八)被保险人在轨道列车的车厢外部、船只的甲板之外所遭受的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九)被保险人离开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十)被保险人因食物中毒、整容、药物过敏、医疗事故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十一)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十二)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项情形伤残或身故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上述除第(一)项之外的其他情形伤残或身故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9、请认真阅读所投险种的保险条款、人身险投保提示书,并在充分理解保险条款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尤其注意其中的犹豫期条款、保险责任条款、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合同解除条款等内容后,做出投保决定。了解并接受包括有关责任条款及免除责任条款、承保地域限制、退保、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10、理赔案例
11、在申请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时,需要提供本公司指定医院、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或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其他所需材料,请详见保险条款。
12、本产品由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本产品承保、理赔、保全服务由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13、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有投保咨询等问题,或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客服电话400-811-8899。
14、如实告知义务:在本保险的投保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15、公司偿付能力请查询https://www.kunlunhealth.com.cn/cms/disclosure?sItem=company
【温馨提示】
1、所有在线投保产品统一签发电子保单,电子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请您知晓,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会将北京分公司承保的信息提供给北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信息平台,以便为您提供以下服务:(1)您在购买后可以到北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信息平台查询相关的保单信息 (查询网址:www.biabii.org.cn);(2)如果您留下手机号码,北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信息平台将为您提供免费的短信服务;(3)同时请您注意,对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之外的分支机构销售的意外险产品,将不能为您提供以上服务。
3、请您按照本投保单内容要求,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客户信息,务必如实告知,尤其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若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公司为您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无法维护您的权益。我公司将通过投保单中填写的信息为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信函和客户回访等服务,并承诺未经您同意,不会将您在本投保单中填写的客户信息用于我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4、目前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均已采用加密传输协议(https)或证书方式进行信息加密传输,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对涉及投保人的信息安全加以保障,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5、投保本保险前,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页面展示内容、责任免除、昆仑金刚保长期意外险条款、昆仑金刚保长期意外险费率、昆仑金刚保长期意外险现金价值、关于客户信息真实性的相关提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转账授权声明、明亚测试金刚保保单样本、备案编号、信息披露等重要内容。
-理赔须知-
请您登陆保险公司官网https://www.kunlunhealth.com.cn,在个人中心-我的保障中申请理赔,或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11-8899进行报案,按照客服指引,快递相关理赔材料到保险公司即可获得理赔。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6号院1号楼卓明大厦1层北京分公司业务管理部 邮编:100022。保险公司有专人来受理、审核、下达理赔通知书。保险赔款将退回至您的银行账户。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您的保险经纪人,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要求,我公司向您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 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5 层 501-502 室
(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500000000800
(四)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更名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联系方式:400-612-8688/400-811-0606
二、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利义务、比例赔付或者给付、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我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请向我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为保证对您的服务品质,我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或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作为报酬。
五、关联关系说明: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如果您发现我公司业务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公司投诉(电话:400-612-8688/400-811-0606)反映。若您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可按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向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