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保险公司】
本计划由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区域销售(除港、澳、台地区)。客户从700度购买,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700度协助您办理。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安享一生癌症医疗保险
条款名称: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癌症医疗保险(2020版)条款
备案编号:注册号:C00020332512020082506791
1.投保人:18周岁及以上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保险人: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含);外籍人士不可购买;
3.限购份数:1份;
4.保障期间:1年;
5.职业类别:本产品不承保以下职业:防腐蚀工、油制气工、炼焦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煤气储运工、硫酸铵生产工、过磷酸铵生产工、硫酸生产工、硝酸生产工、盐酸生产工、磷酸生产工、纯碱生产工、烧碱生产工、氟化盐生产工、缩聚磷酸盐生产工、气体深冷分离工、制氧工、工业气体液化工、二氧化硫制造工、脂肪烃生产工、橡胶生产工、化纤聚合工、其他有毒物品生产工、火药炸药业制造人员、子弹制造人员、火工品制造人员、烟花爆竹业人员。若被保险人专职或兼职从事属于上述职业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销售区域:全国(港澳台除外)
【重要告知】
1、投保规则: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为以下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被保险人未成年,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投保人不得为不满足上述关系的被保险人投保;
2)《健康告知书》,存在选项为“是”的告知项则不予承保。
2、生存受益人必须为本人。
3、免赔额:本保险免赔额为0。
4、赔付比例:
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保险或商业保险机构费用补偿型产品获得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100%;
被保险人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保险或商业保险机构费用补偿型产品获得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50%。
5、等待期:投保人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本保险的,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为等待期。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癌症的,保险人承担下列“癌症确诊费用保险金”和“癌症治疗费用保险金”两项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发生癌症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医院: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即综合性公立医院或专科公立医院,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
(1) 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
(2) 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3) 休养、戒酒、戒毒中心。
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能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或资质。
7、本保险产品适用条款为《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癌症医疗保险(2020版)条款》。请投保人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部分。购买本保险产品即表示投保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及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8、偿付能力告知: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1.3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1.37%;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
9、风险综合评级告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2019年2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被评定为B类。
10、如实告知:投保人如投保本保险,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11、续保:本产品为非保证续保产品。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经过保险人审核同意,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保费会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长而改变。续保保单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单到期前30天,到期后15天内都能进行续保操作,到期后15天内续保缴费成功且有电子保单才算续保,免等待期。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产品不再接受续保:
(一)申请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合同约定的最大可续保年龄;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本合同在投保人申请续保时已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导致效力终止;
(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欺诈等不符合续保条件的情形;
(五)被保险人罹患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癌症(不含原位癌);
(六)本合同统一停售。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原位癌,投保人申请续保且未发生上述情形的,保险人可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癌症(不含原位癌),保险人不再接受续保。若被保险人癌症治疗仍未结束或癌细胞转移的,保险人将继续承担本条款下的保险责任,最长不超过自癌症初次确诊之日起一年的时间。
12、退保/批改:投保人拨打安心全国客服专线95303发起退保/批改的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安心保险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退保保费会退还至投保人指定账户。退保规则:保单生效前或生效后未超过48小时的,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自安心保险接到投保人申请后,本合同效力终止,并全额退还保费。保单生效超过48小时,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自安心保险接到申请书之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费。【趸交未满期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未满一天的按一天计。
13、个人信息授权收集及使用:为提供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您授权我们可通过知悉您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您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信息等);并授权我们及与我们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的使用。为确保信息安全,我们及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我们将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或我们通过合法方式从第三方获取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经许可的第三方。
14、特别说明:未尽事宜,请参照《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癌症医疗保险(2020版)条款》,投保前,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以下为部分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一条任何下列费用、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癌症确诊或治疗费用支出,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二)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与自杀、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六)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续保前所患既往症、等待期内出现的疾病、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
(七)任何职业病、先天性畸形、先天性恶性肿瘤(BRCA1/BRCA2 基因突变家族性乳腺癌、遗传性非息肉病性结直肠癌、肾母细胞瘤即Wilms瘤、李-佛美尼综合症即Li-Fraumeni综合症)、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引起的医疗费用;
(八)接种预防癌症的疫苗、进行基因测试(不包含因癌症治疗用药所必需的基因检测)、鉴定癌症的遗传性、接受实验性医疗以及采取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手段;
(九)由于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
(十)滋补类中草药费用,即以提高人体免疫力为主要用途的使用的中草药及成药,包括但不限于人参、阿胶、鹿角胶、龟鹿二仙胶、龟板胶、鳖甲胶、马宝、珊瑚、玳瑁、冬虫夏草、藏红花、羚羊角、犀角、牛黄、麝香、鹿茸、铁皮枫斗以及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
15、投保:投保人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并选择所需的保险计划,核保通过后,投保人可通过网上银行、微信钱包等支付方式缴纳保费至安心保险指定账户,保险合同成立。
16、承保:安心保险实时接受客户投保信息,并由系统实时完成核保,核保通过且保费到账后完成保险承保。
17、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保单。投保人可登陆本公司官网https://www.95303.com/,进入“安心服务”菜单进行保单查询、验真及电子保单下载等操作。如需要纸质保单及发票,请拨打安心全国客服专线95303,我们提供顺丰快递到付服务。
【如实告知声明】
本人已了解发生理赔时,安心公司会对投保人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投保人违反了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安心公司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如下法律条文的内容,对内容无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在刑法中还有关于保险诈骗罪的有关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常见问题】
Q1、癌症确诊费用保险金保障内容包括哪些?
A1、癌症确诊费用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癌症,对于癌症确诊之日前30日内(含确诊日期当日)在医院治疗时发生的与确诊癌症相关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或相关门急诊医疗费用,包含医疗诊疗费、检查检验费等。
Q2、癌症治疗费用保险金保障内容包括哪些?
A2、癌症治疗费用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癌症,对于癌症确诊之日后在医院治疗时发生的与治疗癌症相关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或相关门急诊医疗费用,包含床位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医生诊疗费、手术费、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中医治疗费等。
Q3、等待期内发生的癌症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保障?
A3、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发生癌症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本保险的,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
【温馨提示】
1.生效日期:本保险自投保支付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
2.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保单;
3.安心保险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95303;
4.投保本保险前,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页面展示内容、癌症医疗保险(2020 版)条款、责任免除、安享一生癌症医疗保险费率表、投保须知、投保声明、明亚保险经纪委托协议书等重要内容。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您的保险经纪人,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要求,我公司向您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 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5 层 501-502 室
(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500000000800
(四)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更名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联系方式:400-612-8688/400-811-0606
二、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利义务、比例赔付或者给付、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我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请向我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为保证对您的服务品质,我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或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作为报酬。
五、关联关系说明: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如果您发现我公司业务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公司投诉(电话:400-612-8688/400-811-0606)反映。若您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可按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向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